阅读历史 |

萌萌(3 / 3)

加入书签

一推开包厢门,里面载歌载舞人声鼎沸,我摸索找了些果盘和零食果腹。我又没戴眼镜,我基本不在社交场合戴眼镜,我需要所有人都无时不刻畅通无阻地看清我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倾国倾城的容颜,方便我找对象。是的你没听错,尽管我对周什么维已经芳心暗许,但眼下若有一位比她脸更美活更好的女子出现并对我表现出臣服,我将毫不犹豫地移情别恋。

&esp;&esp;我点了一首喜欢的歌,调出手机的前置摄像头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发型,确保大部分整齐、小部分凌乱,前者塑造我的发型,后者彰显我的气质。待会儿上台我要给潜在女友一个铭记终生的亮相;而即便在座没有任何一人我看得上,我的出场和下台也都要绚烂辉煌。

&esp;&esp;当属于我的伴奏响起,我在心中打起拍子,站起身招呼那个拿着话筒的同学把话筒递过来,周围所有人形状都模糊成一团巨大的黑,唯一剩下的只有目光的方向,在我的想象里,所有人都望着我,于是我举手投足的方式也仿佛自己万众瞩目。

&esp;&esp;包厢里静止的气流率先注意到我,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簇拥着我,裹挟着人们的头都不得不转向我、不得不真的望着我。风在我身上盘旋呼啸,我却成了风眼,在台上,在话筒架前,一切如此宁静,我的耳朵里只有旋律与节奏,我记得每一个音符每一个鼓点,当我张嘴,当声带振动,我不再是我,没有人歌唱,我只是在播放。

&esp;&esp;等我回过神来歌曲已经结束了,包厢里的人鼓掌起哄,我自谦两句,得意洋洋地下了台,如果有人对我感兴趣,这个时候就该来找我搭话了。我捧着一杯热饮守株待兔,的确等来一个女生,但她身边的那个大块头显然是她男朋友,令我对她没有太多兴趣,我礼貌性地和她打了个招呼。

&esp;&esp;“同学,你对组乐队感兴趣吗?”她倒是很热情,“我们缺一个主唱。”

&esp;&esp;“我从没听说过缺主唱的乐队,”会乐器的人难找,但会嚎叫的不是,尤其是喜欢嚎叫且渴望关注的男的,“而且我不懂音乐啊。”

&esp;&esp;“我们原来有一个主唱,风格跟你很像,不过上个月她出家了。没关系,你不用先着急同意,过几天我们去排练,你来试试看再说。”

&esp;&esp;尽管这乐队风水不太好,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同意了,加了她的联系方式。

&esp;&esp;“我是键盘手,叫刘贝贝,你备注一下。我男朋友是我们的鼓手。”

&esp;&esp;我点点头,抬头又瞥了眼刘贝贝身边那面壮硕的人墙。

&esp;&esp;“那你叫啥,关羽羽还是张飞飞?”

&esp;&esp;“你觉得自己很幽默是吗?”

&esp;&esp;他鼻孔喷气袖子一撸就朝我一个猛冲,我还以为我这条小命今晚就要交代在这儿,幸好刘贝贝给拉住了。我不在乎他叫什么了,我给他赐名浩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